【搶劫判囚】為幼子籌學費留學致欠債10萬 父劫珠寶店囚8年官勉非世界末日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7/09 18:11

最後更新: 2021/07/09 18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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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業父親持氣槍及天拿水搶劫金飾,今於高等法院被判監8年。經濟日報資料圖片

育有3子的父親失業後,為繼續供18歲幼子於英國讀書,向財務公司借貸逾16萬元,惟遭追債電話不斷滋擾,遂持氣槍及天拿水獨行搶劫珠寶店,劫去價值逾195萬元金飾,被職員及休班警追截擒獲。涉案父親今(9日)於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等罪,被判監8年。暫委法官判刑後勉勵被告是成功父親,妻兒對其不離不棄,「唔係世界末日,唔好放棄」。

被告李伯榮(53歲),案發時無業,承認1項搶劫及1項襲擊導致他人嚴重受傷罪。暫委法官游德康判刑時引述求情指,被告育有3名18至27歲兒子,首兩名兒子為建築師及社工,幼子則於英國完成高中後返港繼續學業,被告並須照顧行動不便年邁母親。

法官引述求情指,被告原於物流公司工作,惟於2019年底因經濟下滑而失業,為供讀幼子於英國讀書,遂向財務公司借貸逾16萬元,從此不斷受追債電話滋擾。由於被告經濟受壓,失去自制能力下賭博致財政拮据。被告並沒有將財困情況向人透露,每天仍不斷收到追債電話,於無人傾訴下,在珠寶店外徘徊,最終決定搶劫,事後感到後悔。

法官判刑時指雖然同情被告的情況,亦同意犯案與其性格不符,但被告不但持氣槍,更帶備天拿手。被告雖然期間曾於店外徘徊,惟最終決定行事,某程度上屬有計劃,若非店員及休班警英勇追截,被告或得手後逃之夭夭,就兩罪共判監8年。

法官最後勉勵被告,指他若行為良好,服刑5年便可獲釋。法官指被告是成功父親,兒子分別事業及學業有成,被告是好丈夫,亦是好兒子。法官向被告指「妻兒對你不離不棄,唔係世界末日,唔好放棄」。法官表示明白家人會有困難,相信被告的兒子有能力照顧家人,「要感激你現有嘅嘢」。

案發於2020年2月13日早上約11時許,被告到位於旺角亞皆老街的六福珠寶店,被告將液體淋向飾櫃,向職員表示將會起火,並從褲袋取出氣槍指向職員表示搶劫,同時要求職員取出金飾,威嚇店外會有人負責點火,職員照辦,被告取去金飾後逃走。

珠寶店職員聯同途經的休班警追截及制服被告,並起回總值逾195萬元金飾,期間職員遭被告咬傷,有關液體經化驗後證實成分與天拿水相近。被告其後被捕,警誡下稱欠債逾10萬元,因受財務公司追債電話滋擾,擬搶劫後變賣金飾作還債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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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